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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位朋友,爱好养鱼。鱼缸在屋内的窗台上,金色的阳光透进来,鱼在欢快地游。我仔细地观赏着,惊奇的发现,还有一种小虾,白色的,几乎透明,也在水中游;说是游,不如说是“飞翔”,从一处“飞”向另一处,煞是有趣,就向朋友讨了几只,放进我的鱼缸内。可是,没过几天,发现几只小虾没了踪影,心中黯然,就又向朋友讨了几只,但结果几只小虾还是遭遇了与前几只相同的命运。我感到很是惋惜,几多小小的生命瞬间在我的手中消失了——倒像是自己的罪过似的。那,不是自己的罪过又是什么原因呢?我想了想,忽然悟道:是环境的原因---是环境的改变造成了不同的结果。

  女儿在南方上学,今年夏天,我去了趟南方。南方的城市像是巨大的花园,车行其间像是在花间畅游。尤其吸引我的是各种不同的热带树木,婀娜多姿,千姿百态。我对女儿说:我们买几棵南方的树吧,种在家中的院里观赏,如何?女儿笑了笑,回答道:好是好,只是恐怕因土壤、气候的不同,很难成活。我想了想,觉得女儿说得有道理,就打消了这一念头——毕竟环境对植物的影响是巨大的。

  说到环境对植物的影响,我很自然想到了一句古话:“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这是《晏子春秋》中的一句话。意思是一个物种都有其特别适合的环境,如果换了一个生长环境,其滋味和营养都会发生改变。这极力道出了环境的重要及对个体的影响。

  其实,人的成长也是如此。一个人如果出生在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中,受到良好家风的熏陶和优异的学校教育,他一定能够成长为对社会有益的优秀人才。反之,如果出生在一个亲情残缺的家庭中,没有亲情的关爱,不能接受正确的教育,再受到恶劣社会环境的影响,那他很难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优秀人才,有时甚至会成为对社会有害的人,不仅危害社会,还会葬送自己的一生。下面,我举一个典型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

  2006年8月25日深夜,我们县某村发生了一起火灾。大火被扑灭之后,在着火的屋子里发现了三具尸体。但警方断定,三人并不是被烧死的,而是被人杀害的,因为在两具尸体上留有多处刀伤。是谁如此残忍、丧心病狂地将三人杀死后还要焚尸灭迹?经过警方艰难侦查,最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一名年仅13岁的学生小华身上。

  结果令人震惊、困惑和恐惧,因为小华的年龄与他所实施的犯罪事实太不相称了,一个懵懂少年竟下如此毒手,不禁让人不寒而栗,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小华杀死的三人竟然是她的奶奶、婶子和叔伯兄弟,而这些人都是他的亲人。

  人们不禁要问,难道小华精神上有什么问题吗?遗憾的是答案是否定的,小华很正常,根本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不仅如此,从外表上看,小华瘦弱文静,性格内向,成熟较早。他在附近一所最好的中学读书,还是班干部,也很听父母的话。那么,在老师、同学和村民眼里是“好孩子”、“好学生”的小华又是出于什么原因让他对身边的亲人举起了杀人屠刀呢?说来令人不可思议。

  原来,小华的一家因赡养老人等一些家庭琐事与小华的婶子家矛盾重重,积怨很深。按理说,一个大家庭,婆媳之间、妯娌之间因切身利益之争产生矛盾是必然的或是司空见惯的,但小华的母亲却将这种矛盾毫无节制地暴露在还是十几岁孩子的小华面前,她经常在小华面前说一些妯娌的不好,甚至有一次,在受了妯娌一顿抢白之后,回家竟然喝起了酒,边喝酒边痛哭流涕边向小华大倒苦水,而作为一位母亲,可能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孩子心中的分量。

  但孩子毕竟是孩子,何况还是一位还没有进入社会、还不能正确的明辨是非、对自己的母亲言听计从的孩子。母亲屡屡受“欺负”受“委屈”的形象在小华幼小的心灵里深深扎下了根,使他竟萌生了有朝一日要为母亲“报仇”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母亲是最伟大的,是爱自己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谁欺负她,谁就是坏人,就是敌人,就该杀死他。

  难道他当时就不害怕吗?事后,当新华社记者采访已被关在看守所内的小华时,小华回答:“我婶婶家经常欺负我妈妈,我为妈妈报仇。光想着报仇了,没觉得怎么怕。”

  杀死这么多亲人后,你不后悔吗?

  “后悔。我妈妈在出殡时哭了,说这是谁干的这么伤天害理的事呀,有多大仇呀,把一家子都杀了。从那时起我就后悔了。”

  令人不可思议的除了能够残忍地杀死自己的亲人,还有就是十分周密、环环相扣的作案手法以及在接受警方审讯时,先是负隅顽抗,后在冲破心理防线后供述作案经过时的镇静态度。其表现完全不像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孩子,那么这些又是来自于哪里?难道是天生的不成?

  小华给出了答案:自己平时爱看电视剧,特别爱看暴力和侦破题材的影视剧。暑假期间,在看一部电视连续剧时,剧中的情节让他联想到了母亲的“遭遇”,于是决定模仿剧情,实施了作案。

  原来如此。小华环环相扣、严谨周密的作案手法,负隅顽抗、避重就轻的反侦察手段,完全来自于铺天盖地式的色情暴力的影视剧!

  我相信,行笔至此,上述这起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一定会令许多人深思,甚至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很多,我们的思绪可能会飞出去很远。我以为,象小华这样的孩子犯罪,其本人是关键性因素,但环境在里面也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那么,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又是什么呢?我们迫在眉睫需要做的工作又是什么呢?我们怎样做才能使这样令人痛心的悲剧不再重演呢?答案可能很多,甚至是五花八门,但是,我以为重要的还是环境,还是为孩子们—我们的下一代的成长创造一个健康的、充满爱心、坚持正义的法制环境,让孩子明辨是非,坚持正义,敬畏生命,敬畏法律。

  一方面,是家庭环境。孩子是父母的宝贝,父母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根深蒂固的。孩子一出生,最先接触的就是父母。父母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是神圣和伟大的,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是正确而又不容置疑的,所以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而孩子却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的是家长的素质和家庭的境况。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有什么样的家长就有什么样的孩子。这就要求我们做家长的,要有“老师”的样子,既不能对孩子溺爱,又要对孩子充满爱心,既要用循循善诱的思想教育孩子,又要用良好的行为习惯感染孩子,更要去掉不良习性,绝不能让自身的恶习影响到孩子身上。同时,我们的家庭要有良好的家风。良好的家风是传统美德的载体,而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诸如勤俭持家、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等,都是应该世代发扬和传承的。用良好的家风教育孩子,使他们从小在良好的家庭氛围中长大,耳濡目染,身体力行。从古至今,用良好的家风教育孩子,千方百计为孩子创造良好成长环境的例子不胜枚举,诸如孟母三迁、岳母刺字、傅雷家书等等。再回顾上述的案例,恰恰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反的注脚。试想,如果这个大家庭和睦相处,不因利益之争而产生积怨,不因发泄积怨而大打出手,而做家长的,不因把自己的不满、愤怒一次又一次向孩子心中倾泻、灌输,作为十三岁的孩子也不可能在心里产生“复仇”的思想,也就不可能有后来悲剧的上演,正是由于“复仇”心里在孩子心中长期盘桓潜伏,才有在条件具备时的瞬间引爆。

  另一方面,是社会环境。孩子是社会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将来要成为社会栋梁,承担着建设祖国的重任。正是由于孩子将来要成为祖国建设者的重要性,也就凸显出了目前教育孩子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相关资料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少年犯罪逐渐呈现出低龄化、智能化和暴力倾向的特点,这与我们的教育不无关系。一位多年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专家认为:当今从学校到家庭教育的核心都是“考上大学,考上好大学”,在文化学习上严之又严,而在“如何做人”的“心灵教育”上,却是放松甚至放任,很少关心孩子所受的外界影响和心理活动,缺乏与孩子的心理沟通。而未成年孩子的特点却是看得多,经历的少,思想简单,对于外界鱼龙混杂的复杂信息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遇事往往不多加考虑,不计后果。还有一些媒体,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了追求所谓的“收视率”,肆无忌惮地播放暴力、色情、凶杀、迷信的影视剧,造成了恶劣影响。正如一位老师所说:尽管每周上一节法制课,但网络、电视对孩子们的影响太大了,学校的教育抵不过电视、网络的影响,我们像是在进行着一场“争夺战”。由此可以看出,上述案例中,小华模仿电视中一些情节实施杀人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应如何进行教育?回答此类重大问题当然不可能一言以蔽之,但却给我们一些启示:对学生的教育不能仅注重于文化学习,更要注重于“做人”的教育,即思想美德教育。同时,加大法制教育力度,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对于社会,要加强管理,强化对藏污纳垢场所的检查,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使未成年人远离犯罪。

  孩子是花朵和朝阳,关系着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只有给他们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才能使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只有成长为建设国家的社会栋梁,才能使我们伟大的民族更加强盛,才能使祖国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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